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补录功能升级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厅对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的业绩补录功能进行升级,并就规范业绩信息录入,健全工程项目业绩审核管理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查看详情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厅对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的业绩补录功能进行升级,并就规范业绩信息录入,健全工程项目业绩审核管理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查看详情(2002年10月13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6年9月28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13年9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7年1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3年7月27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查看详情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佛山、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管理,更好地为企业和人员提供服务,我厅决定对安管人员的考核、继续教育等事项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查看详情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管理,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数据审核监管责任,强化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和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查看详情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 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 海、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佛山、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十四五”规划》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以信息化手段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大力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我厅组织开发了“广东省房屋市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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